金流服務條款 | 去哪吃 Taste Taiwan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適用範圍與遵循義務

  1. 適用範圍:本金流服務附則(下稱「本附則」)為「去哪吃」商家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之一部分,旨在規範商家(下稱「您」或「商家」)透過「去哪吃」商家服務平台(下稱「本平台」),使用由本公司所整合之第三方金流服務時,所應遵守之特定約定事項,本附則應優先適用。
  2. 遵循義務:您瞭解並同意,為使用本平台之交易收款功能,您必須遵守本條款、本附則、以及您所選擇開通之特定金流服務商之服務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信用卡收單機構、行動支付業者、電子支付機構等)。
  3. 受託金融機構:(僅適用於票券模式)為遵循履約保障義務,本公司可能需提供去識別化或必要之交易資訊予管理預收款項信託專戶之金融機構。
  4. 本附則之用語、定義及名稱,除本附則另有約定外,均應依據本條款之內容決定其意義。

第二條:附則修訂

  1.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附則之權利。修訂後之內容將公告於本平台,若您於修訂後繼續使用本平台之金流服務,即視為您已同意接受修改後之內容。

第二章:特定金流服務商條款

第三條:藍新金流服務應記載事項

本條約定適用於所有透過本平台使用「藍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藍新科技公司」)之「藍新金流服務平台」進行款項收付之商家。以下內容係依據本公司與藍新科技公司之合作協議(下稱「藍新金流合作協議」),要求本公司應向商家載明之事項。

  1. 真實資料提供之義務

    (1)商家同意本公司為履行藍新金流合作協議之目的範圍內,得將商家之資料提供予藍新科技公司,涉及個人資料之部分亦同,並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之內容均為真實。

    (2)如藍新科技公司認為商家之資料內容不完備,商家同意依藍新科技公司要求提供相關之資料,並保證所有資料之內容均為真實。

    (3)商家所提供之前述資料如有變更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及藍新科技公司,並依本公司及藍新科技公司之指示進行變更。

    (4)經本公司或藍新科技公司發現商家所提供之資料不真實或與現狀不符者,本公司或藍新科技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服務,待商家更正後始恢復之,商家不得異議。

    (5)商家同意藍新科技公司於履行藍新金流合作協議目的範圍內,得將交易資料提供予與藍新科技公司業務相關單位,包括但不限於聯合徵信中心、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國際信用卡組織、信用卡收單機構、藍新科技公司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等,供其蒐集、處理(包括委託第三人處理)、利用,或依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之要求進行提供。

  2. 交易手續費

    (1)交易手續費:

    a.費率以藍新科技公司之會員系統公告為依據。

    b.商家同意藍新科技公司得於每筆交易金額中扣除交易手續費後,再簿記予商家。

    c.商家同意授權由本公司代表商家與藍新科技公司議定交易手續費,且依本公司與藍新金流合作協議生效日期即生效力。

    d.本公司統一調整商家交易手續費時,本公司得於本平台之商家「管理系統」進行公告或以書面傳真、電子郵件通知商家。如商家不同意調整後之交易手續費率,得向藍新科技公司申請停止使用其服務。

    e.本平台代商家向藍新科技公司提出退款申請,交易手續費收取規則如下表:

    金流收款機制 信用卡
    交易手續費 不收取

    (2)上述費用計價時,概以新臺幣為計價結算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不足一元以一元計。退款時,概以新臺幣為計價結算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

  3. 平台費用

    (1)商家同意依據藍新科技公司「平台商平台費用扣款指示技術串接手冊」,授權藍新科技公司代本公司向商家收取本平台相關費用,藍新科技公司將相關費用簿記於本公司與商家於藍新科技公司服務之帳戶內。

    (2)本平台應透過藍新科技公司提供之「平台商平台費用扣款指示技術串接手冊」執行扣款指示。

  4. 信用卡請款作業

    (1)商家瞭解並同意其於藍新科技公司服務所生之信用卡交易款項,依據本平台代商家與藍新科技公司約定之信用卡請款機制執行之。

    (2)本平台之使用者使用信用卡進行付款,商家與本平台不得逾交易成立當日起算5日發動請款,逾期藍新科技公司不負請款與撥款之責。

  5. 撥款作業

    (1)由商家使用藍新科技公司服務所產生之交易請款金額,扣除交易退款金額及交易爭議帳款金額,藍新科技公司始得對商家進行撥款。

    (2)商家瞭解並同意於藍新科技公司服務所生之交易款項,皆由本平台依據與藍新科技公司約定之商店撥款機制執行之。

  6. 退款作業

    (1)本平台之使用者使用信用卡進行付款,得經商家透過後台發動退款指示予本公司,再由本平台統一代商家向藍新科技公司發動退款指示;惟該筆交易成立九十天後,商家與本平台不得向藍新科技公司發動退款指示,藍新科技公司亦無退款之義務。

    (2)商家瞭解並同意本平台之使用者所生退款,依據本平台代商家與藍新科技公司約定之退款機制執行之。

    (3)本平台依據代商家與藍新科技公司約定之退款機制執行退款指示時,商家同意由本公司提供本平台之使用者及商家之退款所需資料予藍新科技公司,以利藍新科技公司完成退款作業,且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令。

  7. 提領作業

    (1)於藍新科技公司將交易款項進行撥款至商家所屬之藍新科技公司服務會員帳戶後,商家即可以隨時登入藍新科技公司服務之會員系統進行提領。

    (2)藍新科技公司服務於接收到商家提領之系統指示,藍新科技公司將於二個工作日內完成款項匯轉至商家記載於藍新科技公司服務會員系統之金融機構帳戶。

  8. 會員帳戶負值匯回作業

    (1)商家透過藍新科技公司服務之交易,如發生以下情事,包括但不限於違反主管機關法規命令或收單機構規範、消費者交易爭議、交易退款金額等,藍新科技公司將執行商家所屬之藍新科技公司服務會員帳戶扣款行為,商家不得異議。

    (2)惟若商家之藍新科技公司服務會員帳戶餘額不足以抵償,導致會員帳戶餘額呈現負值,商家應於藍新科技公司或本平台通知限期內,將其會員帳戶餘額負值款項等額匯回藍新科技公司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

    (3)商家因前項事由所為之匯款,如有匯款手續費發生,一律由商家負擔之。